消防設計工程驗具體的驗收條件

2021-08-12

消防驗收情況各地不一緻,可以分為建築消防/消防工程/裝修防火三大塊,對建築結構一塊有些地方可以預驗收,主要是消防通道/結構防火/防火分區等,然後進入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及安裝,消防驗收時對已竣工的裝修工程列入工程整體範圍一并驗收。裝修單位對已驗收合格的内裝修工程可不另行向原内裝修消防設計審核的消防部門申報消防驗收。

 消防設計工程驗具體的驗收條件是: 

1.已竣工的建築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合格後,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要求組織消防驗收的報告,并填報《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3.消防給水、消防車道檢查報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業的消防施工許可證複印件。 

5.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安全質量驗收合格的報告。 

6.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批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裝修工程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其它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7.消防設計專篇及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 

8.消防産品生産許可證明複印件、建築防火材料、構件和消防産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明,主要消防産品、設備的生産單位對其産品、設備的數量、型号及施工安裝質量的确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