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消防工程問題抓住重點進行治理,确保消防安全不留死角

2021-08-12

  建設單位在對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工程驗收的主觀認識上存有偏差,或是以減少消防工程投資為犧牲來減少整個建築工程中投資的主觀故意,或是消防工程産品質量本身就不合格,工程質量存在的情況連建設單位也無法預知。不管何種情況,建設單位對消防工程質量好壞的興趣遠遠低于公安消防部門一紙驗收合格的意見書。由于這種錯誤的主觀認識,形成了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在消防工程中施工的缺陷不是一起指出,而是為了通過消防驗收,在公安消防部門驗收中與施工單位一同隐瞞應付,使之本應承擔對消防工程質量監管的角色發生錯誤的變換。

  設計單位雖然能夠在設計中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的防火技術規範,但由于市場競争的需要,過分遷就于建設單位的要求,不考慮建築工程規範的客觀情況,造成設計圖紙在消防審核中不能發現問題,但在實際施工中由于客觀無法達到,形成缺陷而無法通過消防驗收。

  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和防火施工驗收規範施工,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标準和規範作業,擅自将消防水管管徑變小,将防火塗料變薄等等,一些施工單位為了拿到工程定單不惜冒違法違紀大忌,或是表現為明知故犯的偷工減料、降低标準,或是表現為遷就甲方違規作業共同違規違法,從而造成建築防災系統安裝施工不良、先天不足。市場競争層次不清,相互競相壓價承包,墊資承包,造成勞動生産率和經濟效益的大幅度下降,直接危及消防工程質量。還有個别企業賣資質證書和許可證書以及轉包和挂靠,這些違規行為在一定意義上對市場秩序危害更大,難以保證消防工程施工質量。

  城鎮消防工程布局不夠合理。随着城鎮化戰略的不斷推進,小城鎮建設速度加快、規模加大、工業化進程加快,但是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沒有合理考慮,或是沒有按要求實施消防規劃和建設的問題凸顯。特别是在鄉鎮調整、合并後未及時制訂消防規劃,緻使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工程設施建設明顯滞後于城市發展速度。以南通市為例,公共消防工程設施建設的問題突出表現為老城區、鎮區消防通道不暢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經營點設置不夠合理,消防水源缺乏,公安消防站保護半徑過大,消防安全的保障程度較低等。

  城鎮公共消防工程設施建設投入不足。雖然《消防法》、《城市規劃法》、《消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等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工程設施建設有明确規定,但是由于資金不足或其它種種原因,各地公共消防工程設施建設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着欠帳的現象。如雖然,近年來,南通市在舊城改造、新城區建設時,将消防道路、水源同步建設,但由于資金不足,消防站、消防裝備等工程設施建設進展緩慢。

  城鎮公共消防工程設施維保措施落實不到位。由于城市公共消防工程設施的維保措施不到位,舊城區改造、街道拓寬、建築用地而被有關部門拆除、掩埋等情況,造成市政公共消防工程設施特别是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栓等被一些單位和個人擅自圈占、砸壞、挪做他用,一些新村、小區為加強管理,在主要入口處設置了鐵栅欄、隔離墩,使消防車道被阻,這些人為的因素加劇了城市公共消防工程設施數量的減少。同時,由于城鎮化戰略的不斷推進,各地小城鎮建設迅速發展,小城鎮工業化進程明顯加快,尤其是大量廠房建設,緻使農村許多自然溝、河、湖泊被填埋,一旦遇到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會因缺少消防水源而造成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