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消防工程安全責任制落實進一步發展消防工程事業

2021-08-12
推動消防工程安全責任制落實進一步發展消防工程事業,公安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其作為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進一步推動消防事業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财産安全。
積極推動消防工程安全責任制落實。各地公安機關要提請政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消防工程安全“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既要重視消防經費投入、重大隐患整改和公共消防工程設施、消防工程力量、消防工程裝備建設等問題,也要重視消防法制建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問題,确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推動各部門、各行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将消防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确保本部門、本行業消防安全。要督促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督促各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估,每年進行一次消防設施全面檢測,督促高危單位采取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實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隐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要提請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嚴格考評和責任追究。
認真抓好《意見》的學習宣貫工作。《意見》針對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提出了許多創新性的思路和措施,為解決消防工作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難題提供了政策支持。各地公安機關要切實抓住機遇,積極争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關心和支持,全力推動消防工作發展。要組織廣大公安民警特别是消防官兵認真學習、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意見》的精神實質,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意見》精神上來,增強用《意見》指導工作的自覺性。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對《意見》進行廣泛宣傳,積極營造聲勢、擴大影響,努力使《意見》的主要内容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緊密結合本地實際,提請當地政府制定貫徹落實《意見》的具體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并分類抓好試點工作,全力推動《意見》的貫徹落實。各省級公安機關每年要提請同級政府向國務院專題報告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
全面加強公安消防隊伍能力建設。各地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消防隊伍 “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總要求,全面加強現代化公安消防鐵軍建設,努力提高公安消防部隊核心戰鬥力。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進一步提升參謀協調能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每半年對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及時報告政府解決突出問題;要進一步提升監督執法能力,完善消防法規制度,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與理性平和文明執法相結合,不斷提高消防監督執法公信力;要進一步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推動建立政府綜合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完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消防特勤隊伍和攻堅力量建設,不斷優化消防裝備結構,加強災害事故處置技術、戰術研究和實戰演練,切實提升滅火應急救援水平。
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各地公安機關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以宣傳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為主線,繼續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工作,進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