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2021-08-12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公安廳關于做好我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33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5〕53号)文件相關要求,我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市、州公安消防支隊具體負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我省資格審查時間統一定于10月16日至11月11日。
二、資格審查地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審查工作由各市、州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具體負責。(聯系方式見附件)
三、資格審查材料
(一)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審查,應向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隊遞交下列材料:
1、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和加蓋公章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原件、複印件各1份(報考人員現無工作單位的,報名表可不由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加蓋公章);
2、報考人員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報考人員學曆(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有效的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符合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交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原件或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一級注冊建築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四、資格審查流程
(一)材料形式審查
資格審查人員比照《關于做好我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33号)、《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5〕53号)文件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交材料的原件、複印件一緻性進行審查,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資格審查人員留存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工作年限證明複印件,對符合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一并留存考生高級工程師任職證書及聘任證書、一級注冊建築師證書、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證書複印件存檔備查;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提交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明确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資格審查專用章。
(二)網上審核确認
審查人員完成對報考人員提交材料的形式審查後,使用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提供的密鑰,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對報考人員逐一進行網上審核确認。
報名工作結束後,各市、州支隊将考生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複印留存,并将原件清點整理送本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備查。
五、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允許他人或單位、企業代替報考人員遞交審查材料;
2、考試相關通知文件中“消防工程專業”是指畢業證、學曆證上載明“消防xxx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除此以外的專業均視為其他專業;
3、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各專業”是指:“土木、結構、公用設備、電氣、機械、化工、電子工程、航天航空、農業、冶金、礦業礦物、核工業、石油/天然氣、造船、軍工、海洋、環保、建材”18類專業。例如:“注冊土木工程師”;
4、報考人員有多個單位工作經曆時,不同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時間可累加計算;
5、報考人員若遺失學曆(學位)證原件,需提供加蓋原畢業學校公章的學曆證明或學籍檔案的畢業生登記表等證明材料;
6、審查中發現部分科目免試材料條件不合格但符合報考全科條件的報考人員,需在網上修改報考級别,參加全科考試;
7、考試報名條件中的“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X年”、“工作滿X年”,以報考人員提供的工作年限證明、畢業證或學曆證的發證時間作為起算時間;工作年限證明和畢業證或學曆證時間不一緻時,以畢業證或學曆證的發證時間為起算時間;
8、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經曆是指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人員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當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當中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消防設計、監理和施工的人員也可以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監理和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