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設施及建築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應加強

2021-08-12
加強建築消防設施及建築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建築消防工程施工監督管理行為,确保建築消防設施完好,在火災事故中切實發揮作用,從源頭上遏制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1.突出重點,進一步規範建築消防設施及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以保證建築消防設施完好和建築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為重點,加強對建築工程和消防工程施工企業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建築消防設施及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一是要進一步規範建築消防施工行為。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消防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跟蹤檢查,發現擅自降低标準施工、使用不合格消防産品的一律從重處罰書,并向社會公布通報。對于性質惡劣的,由住建部門下達停止在河池市進行施工的處罰,并上報上級相關部門,降低或撤銷其資質。二是要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制度。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時,達到消防審核、備案範圍的,應先由消防部門出具意見後,住建部門方可辦理施工許可。

2.強化監管,切實提高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和建築消防實施完好率。一是要加強對消防器材經營的監管工作。工商、質監、消防等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對市面上銷售的消防器材質量進行抽查,防止不合格産品流入施工工程,确保消防器材的質量,從源頭上杜絕消防工程的質量問題。二是要加強對建築消防工程設施的監管工作。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建築消防工程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時和竣工後的監管工作,要經常對轄區内建築消防設施開展檢查整治,積極督促建築使用者定期開展消防設施檢測,對于損壞的消防設施,應及時修複并定期保養。

3.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建築消防設施及建築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目前,各類建築物除地震外受到的最大威脅就屬火災,尤其是在高層建築和其他公共建築發生火災,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和重大财産損失。因此,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理念,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建築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和規範建築消防工程施工,确保建築消防設施完好,從源頭上遏制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